问:小莉曾经在某电商平台经营店铺,2年前关店退出平台。请问某电商平台是否还应保存有小莉的身份信息?
消费保解析: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的罚款,对其中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一)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式、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违反前款规定的平台内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十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