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我国的态度是?

问:对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我国的态度是?


消费保解析:将该声明转送“A”官方,并告知其可以通过投诉或法律渠道寻求救济。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转送声明到达知识产权权利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起诉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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