荟集生活因疫情也无法全额退款如何投诉?

消费保收到多名消费者投诉,因疫情没办法出行,提前与荟集生活申请取消订单,荟集生活仍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作为违约金,无法全额退款。

荟集生活投诉详情:

投诉人唐女士 于2021-08-02 在消费保发布投诉称: “因为疫情无法出行,酒店未入住且同意退订,未产生任何费用。荟集无法全额退款,并且给出的退款条件属霸王条款,客服电话无人,给出的链接无法退款,没有退款途径。”

投诉人密先生 于2021-08-02 在消费保发布投诉称:“7月13日在荟集生活公众号购买诸暨万豪豪华中庭院景房单晚套餐产品,原定于8月7日入住消费,当前未入住消费;因为疫情原因无法消费入住,响应国家号召故取消本次出行,因提前预订房间所以产品已进行验证核销,已电话至酒店客房部沟通达成一致酒店告知表示可以取消已验证的核销码,退款需联系荟集平台进行操作;点击进入平台也发现平台做出的因为疫情的已核销产品的退款告知事宜,按照平台的退款告知事宜进行操作发现纯属于虚假不能进行退款,没有申请售后此选项进行退款操作并且对于平台的15%的扣款表示不认可,客服电话也打不通永远是请在嘀声后留言。”

 

投诉问题分析:如果消费者因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出行受阻,可与酒店和荟集生活平台协商延期或申请全额退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中第三条也明确,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受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影响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案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在适用法律时,应当综合考量疫情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案件的影响,准确把握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与合同不能履行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按照以下规则处理:

(一)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的规定,根据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当事人对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损失扩大有可归责事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主张其尽到及时通知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二)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能够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切实加强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继续履行。当事人以合同履行困难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其请求变更合同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价款数额等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支持。合同依法变更后,当事人仍然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四川省消委表示,因疫情反复产生大量退单,确实给企业造成一定压力,这也是对企业经营能力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的一次考验。疫情防控是常态化工作,消费者权益保障也应常态化,各大平台应按照《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及时处理因疫情防控措施而引发的退订争议,倾听消费者诉求,制定长期有效的涉疫旅游订单退改政策。

 

消费保维权建议:

1. 退订不仅需要提前咨询荟集生活平台客服,也需要直接咨询酒店工作人员,确定酒店明确的可退订范围 ,协商退款,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和避免本不必要的经济纠纷;如果消费者因当地疫情防控措施、自然灾害等导致出行受阻,可以与酒店协商延期入住或申请全额退款;

2. 如消费者已说明以上原因,酒店仍拒绝全额退款的,消费者可以根据一下流程进行消费投诉:

  • 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被投诉方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时
  • 您还可以拨打12315 市场监管投诉电话 ,进行消费者投诉举报
  • 您还可以在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消费保发布投诉,消费保是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累计服务用户超过1500万,累计涉诉金额超过6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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