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以来,消费保平台接到涉及蓝鲸生活的投诉呈快速增长的趋势,截至8日,投诉量超200件。
投诉人普遍反映企业在广告宣传过程中涉嫌虚假宣传、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据了解,投诉人都是通过短视频抽奖、支付宝弹窗、百度应用弹窗广告点击购买,付费之后发现并不是如广告宣称的29.9充100元话费,而是变成了蓝鲸生活会员,100元话费变成了券包。更有不少投诉人表示发现“上当”后,下载app也无法申请退款,联系客服也是虚假的服务,无法找人工,无法退款。
查看投诉详情《蓝鲸生活网上造假宣传诱道我付29.9元可得100元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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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蓝鲸生活的关联公司为广州瑞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舟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针对蓝鲸生活的投诉问题,消费保工作人员拨打企业4006193812这个电话一直联系不上,通过邮件反馈投诉问题也未收到回复。
不少投诉人表示基于对支付宝、百度的信任购买,这种情况广告投放平台是否也有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消费保提醒: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不会掉馅饼,对于那种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广告不要盲目相信,仔细看规则,看条款。发现自己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除了向商家所在地的市场监管局投诉外(蓝鲸生活的投诉可以拨打020-12315),也可以消费保平台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