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消费者遇到网贷高额担保费和暴力催收的问题该怎么投诉举报?
在借贷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消费者作为借款人仍需依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向贷款机构支付贷款本息,您可以咨询律师如何依法解除不合理的贷款合同。但另一方面,在借贷前,对贷款推介人员的电话、微信等口头引导请务必要谨慎核实,仔细查阅各类相关合同 !
1.拨打12321遏制骚扰垃圾短信 ,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报告受理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的公共投诉受理机构,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互联网、电话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中的不良和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移和信息统计;
2.查找网贷平台的运营公司名称和地址,通过找到的公司的地址,中国人民银行消费金融投诉热线(商家所在地区号+12363)投诉,以便得到重视及时解决问题。
3.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邮箱投诉:contact@nifa.org.cn,维护自己的权益。
4.向所在地的人行银保监会投诉电话投诉:(商家所在地区号+12378)
5.您还可以在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消费保发布投诉,投诉中在选择小象优品进行投诉
二、消费保收到关于小象优品的相关投诉,投诉小象优品网贷平台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投诉人陈先生于2022-04-18 发布投诉称:在21年5月份的样子在小象优品借款5000元,刚开始借款并没有相关的合同说明,我并不知道有高额的利息和罚息,还有不正常的担保费。可是没有合同啊,后面找到客户问能找到借款合同吗,客户就踢皮球给放款机构,我在你平台借款,你不提供借款合同,而且要是刚开始就知道你这高额担保费和罚息,我就不会选择借款。也没有明确告知我。 借款5000,如果按照app如斯还满12斯,担保费用总共1128.正常还款5671。想加已经超出正常利率,而且巨额的罚息是真的恶心。这些问题刚开始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能提前一次性还款,我一直都想一次还款,但是不支持必须一期一次如数还,不管怎么样都要全部返还利息。
投诉详情《小象优品爆通讯录恶意告诉他人本人欠款信息,莫名的高额担保费,还有不正常的罚息。》
投诉人王先生于2022-04-20发布投诉称:本人于2020年11月12日,2021年8月6日分别在小象优品平台借款一笔本金为8000元以及10000元的贷款,但现在发现小象优品收取的本金及利息及担保费用合计实际年化居然高达61%! 1.贷款8000元,分期12期,本金及利息756.28元*12期=9075元年化利率为23.95 担保费150.4元*12期=1804.8元。共计还款10880元,等于借8000的利息是2880元,实际年化61%; 2.贷款10000元,分期12期,本金及利息945.33元*12期=11344元年化利率为23.95 担保费188元*12期=2256元。共需要还款13600元,等于借10000的利息是3600元,实际年化61%; 小象优品的贷款利率远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现要求小象优品平台退还担保费用及高出的利息费。共计4060元。 平时每月6号还款,这个月因为疫情原因逾期了四天,结果平台每天不停的打电话催收,而且还给我家人打电话。对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投诉详情《小象优品综合年化利率达到惊人的61%。要求退还超出国家规定的担保费。小象优品还存在暴力催收骚扰家人。》
在申请网贷的时候,消费者觉得此贷款的利息还能接受,于是就申请借款了,但之后网贷平台却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收取高额费用。 不少网贷平台以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隐性费用为名,抬升借款人的实际年化利率,但据借款人反映,往往在贷前并不知道还有担保费、服务费等。因此隐性担保、服务费和强制搭售保险,已经成为不少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潜规则”,为了降低风险成本,捆绑保险、增加收费成为最简单粗暴有效的摊薄风险成本的手段。
点击进入:小象优品售后主页
点击发布投诉:投诉小象优品平台
三、那么,小象优品服务费以及各种费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合理合法吗?
网贷平台收取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超过四倍是不合法的
在我国民法中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超过同期银行同等业务利息的四倍则认为无效,但是并不认为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违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去年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并公布了采用内部收益率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示例。公告指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公告明确,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同时,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