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高额服务费合法吗?洋钱罐乱收费如何投诉?

一、消费保收到关于洋钱罐的相关投诉,投诉洋钱罐网贷平台收取高额的服务费。

投诉人陈先生2022-05-13发布投诉称: 本人2016年11月8日开始至2017年10月25日,共在洋钱罐平台借款13次,账单显示共计金额12600元,实际到账金额共计11340元,实际还款金额13762元,按法律规定月息不能超过百分3的规定,洋钱罐平台已经大大超过法律规定,实际只需要340的利息就足够了,多收了2081不合法利息(含砍头息在内),去年通过客服才退了我900,剩余1181元还未给我退!希望洋钱罐平台可以退我不合法利息,本人一定维权到底,当时砍头息高利贷给我带来的伤害实在太痛苦了。每天拆东墙补西墙到处借钱给你们付利息!

投诉详情《洋钱罐非法收取砍头息及高额利息

投诉人袁先生2022-05-19发布投诉称: 2019年一月8日,看到广告洋钱罐宣传低息借款,被诱**到洋钱罐进行借款,借3000块分6个月,一共借了4次。平均都是用了3个月提前还款,说的低息借款前面两个月就要还2800..实际上宣传利率远超国家法定利率,年利率达到了百分之150.要求退还超出利息共1700元。

投诉详情《 洋钱罐虚假宣传利息,高利贷,诈骗

点击进入:洋钱罐售后主页

点击发布投诉:投诉洋钱罐平台

在申请网贷的时候,消费者觉得此贷款的利息还能接受,于是就申请借款了,但之后网贷平台却以各种各样的名目收取高额费用。 不少网贷平台以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隐性费用为名,抬升借款人的实际年化利率,但据借款人反映,往往在贷前并不知道还有担保费、服务费等。因此隐性担保、服务费和强制搭售保险,已经成为不少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的“潜规则”,为了降低风险成本,捆绑保险、增加收费成为最简单粗暴有效的摊薄风险成本的手段。

二、如果消费者遇到网贷高额担保费和暴力催收的问题该怎么投诉?

在借贷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况下,消费者作为借款人仍需依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向贷款机构支付贷款本息,您可以咨询律师如何依法解除不合理的贷款合同。但另一方面,在借贷前,对贷款推介人员的电话、微信等口头引导请务必要谨慎核实,仔细查阅各类相关合同 !

1.拨打12321遏制骚扰垃圾短信 ,12321网络不良和垃圾信息报告受理中心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设立的公共投诉受理机构,负责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互联网、电话网络等信息通信网络中的不良和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移和信息统计;

2.查找网贷平台的运营公司名称和地址,通过找到的公司的地址中国人民银行消费金融投诉热线(商家所在地区号+12363)投诉,以便得到重视及时解决问题;

3.向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邮箱投诉:contact@nifa.org.cn,维护自己的权益;

4.向所在地的人行银保监会投诉电话投诉:(商家所在地区号+12378);

5.您还可以在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消费保发布投诉,投诉中在选择洋钱罐进行投诉。

三、那么,洋钱罐服务费以及各种费变相收取高额利息合理合法吗?

网贷平台收取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如超过四倍是不合法的

在我国民法中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超过同期银行同等业务利息的四倍则认为无效,但是并不认为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违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六条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去年3月31日,央行发布公告,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并公布了采用内部收益率法计算贷款年化利率示例。公告指出,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类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为贷款业务提供广告或展示平台的互联网平台等。公告明确,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同时,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其中,贷款成本应包括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贷款本金应在贷款合同或其他债权凭证中载明。若采用分期偿还本金方式,则应以每期还款后剩余本金计算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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