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与国大互联教育存在任何交易纠纷,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投诉
- 国大互联教育人工客服投诉电话:4009020711;
- 12315投诉:拨打国大互联教育公司所在地(深圳)区号+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消费投诉;
- 12345投诉:拨打市长热线国大互联教育公司所在地(深圳)区号+12345投诉;
- 给企业所在地的领导写投诉信:进入国大互联教育公司所在地“地方领导留言板”:http://liuyan.people.com.cn/,点击“留言”,再次点击“地方领导”;
- 在中国电子商会旗下消费服务保障平台-消费保发布投诉。
当前的教育培训行业主要存在合同纠纷多、售后问题解决难、虚假宣传手段多、预付式消费风险大等问题,尤其随着“双减政策”的落地,教培机构的经营越发艰难,甚至陷入投诉漩涡,国大互联教育也不例外。
6月27日,高先生在消费保平台向国大互联教育发起投诉,要求国大互联教育合理退费,退学,解除合同,以下为高先生投诉原文:
1.欺诈行为,虚假、夸大宣传,不正当竞争:
(1)客服未提前告知任何合同条款,甚至没有提及合同的事项,故意隐瞒合同条款。
(2)客服宣传院校老师一对一辅导,报名的时候说明天七点半到九点半有直播,客服明确和我说没有直播,只有录播,自己看自己学。
(3)宣传有内部教辅资料,可以保证一次性通过考试。 以上行为涉及欺诈,虚假宣传,我会去市场监督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你们,依法查处。
2.没有提供相关教学服务:宣传院校老师一对一辅导,事实上只是录播视频,只能自己看,自己学,和客服提到学习资料对不上,老师却和我说主要多刷题,本人连基础的知识都还未学习,也没有学习的书本,用什么来刷题。
你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你方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诱导消费: 客服以院校老师一对一辅导,直播学习,有内部教辅资料,可以保证一次性通过考试来诱导我付款购课。 利用虚假宣传来诱导我消费,已经对我的造成了巨大的经济以及心理压力。
4.市场监督局重点整治利用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侵犯消费者权益:国大互联网教育的协议中多处提及到不允许退费。 学员有选择放弃学习的权利,培训机构在合同中规定不能退费是“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工商管理部门会对使用霸王条款的经营者给予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5.客服诱导本人使用信用卡付款:
(1)诱导学员进行超前消费。
(2)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
(3)本人刚成年没有经济能力,没有还款能力,影响个人征信。
收到高先生的投诉后,消费保立即将高先生的诉求反馈给国大互联教育,目前正在等待企业回复处理结果。
截止目前,消费保收到的关于国大互联教育的投诉共计77条,投诉内容包含“国大互联教育退款问题”、“国大互联教育涉嫌诱导消费”、“国大互联教育分期贷款”、“国大互联教育乱收费”、“国大互联教育质量差”、“国大互联教育涉嫌霸王条款”等,在此,消费保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机构消费。与此同时,希望国大教育能重视消费者投诉,与消费者积极协商。
如果你已与国大互联教育存在任何消费纠纷,可以点击下方链接向消费保投诉,消费保会尽力跟进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