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宝如此规定是否合理?”
湖南郴州的骆女士向特搜记者反映,她在2019年加入了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当时仅仅只是为了多一份保障。可不曾想今年9月24日,骆女士在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查出患有甲状腺结节,而在经过一系列检查诊断之后,10月11日被确诊为甲状腺癌。而当她希望通过相互宝获得互助金时,却被告知甲状腺癌已经不在相互宝的保障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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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骆女士介绍,她是在2019年5月9日加入的相互宝大病互助计划,当时条款约定通过健康审核之后她最高可以申领30万元的互助金。另外按照当时重疾保障范围,甲状腺癌是包含在内的。然而当骆女士在今年10月11被确诊为甲状腺癌之后,却收到了相互宝的拒赔信息,理由就是根据相互宝2020年1月1号开始实行的新规定,甲状腺癌已经被剔除出了重疾范围,所以无法再提供互助金。

面对相互宝的说法,骆女士有不同意见。她认为既然是在新规出台之前加入的相互宝,那么后面所患疾病理应按照旧规来给予理赔,而不应该用新规标准来拒绝申请。
针对骆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也联系了相互宝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由于骆女士所患疾病为未发生转移的甲状腺乳头状癌,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甲状腺癌轻症,这个根据2020年新规确实不在相互宝保障范围之内,而重症甲状腺癌仍然还在相互宝保障范围之内。

另外针对骆女士反映的在新规出台之前加入,为何要按照新规来处理?相互宝工作人员表示,新规出台之前,他们已经进行了公示,而目前所有的互助金申请也都是按照新规来处理的。
其实骆女士的困惑并非个例,特搜记者之前也报道了黑龙江的张女士同样因为新规前加入相互宝,之后同样患上甲状腺癌却无法获得大病互助金的新闻。那么既然新规出台之前加入的相互宝,为何不依照旧规反而是依照新规来处理,相互宝的如此操作是否合理呢?我们也咨询了北京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林冰律师。

林冰律师认为,新规出台之前加入相互宝,申请互助金却被要求遵照新规?该女士的要求是合理的,法律有个基本原则“法不溯及既往”,意思就是新出台的规定不能约束之前已经发生的行为,因此该女士的病症属于之前约定的范围内,相互宝就应当按照约定进行赔付,而不能以新的规定来拒绝赔偿的责任。
文章转载来源:深视特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