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识了广东移动才知道什么叫霸王条款

投诉人:陈女士

事件发生时间:2016年5月18日

被投诉的企业或服务:广东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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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刚到东莞时办了个移动号,之后一直没有换过。下面,我想说说自己的遭遇,希望能给大家提个醒。我是中国移动东莞的用户,手机号跟随本人多年,但最近两年不在东莞。本人使用的是12 8元包月套餐,同时开通了一个每月5元的东莞理工群短号。此短号本人至少一年半以上没有用过了,只有在扣月租的时候会想起来取消,但由于本人在外地,每次打10086都要转归属地,一转几分钟还经常接不通,就这样一直拖着没有取消。但去年5月中下旬左右,我真正决定要取消短号,刚开始给10086打电话,其工作人员声称电话取消不了,要去办理地取消。后来我与我先生谈及此事,他觉得不对劲,就致电与10086客服人员交涉,也许是我先生比较会沟通吧,客服人员改口称可以电话取消短号。但令我更气愤的事情还在后面,本人使用的是128元的套餐,每个月的通话时间和流量都用不完,于是想更换一个更合适的套餐。可是10086的客服人员却表示:“更改后之前套餐剩余的流量不能转到下个月。”我先生觉得有问题,再次致电10086与客服交涉,询问更换套餐后剩余流量不能转入下月是工信部的规定还是移动自己的规定?现在人人都知道当月流量不清零,剩余流量可以转入下个月,为何移动却不能?客服人员无言以对,只好回应称记录我的问题后让专员48小时内回复。我感到很气愤,无奈之下向第三方维权平台“消费保”进行投诉,希望得到一个公正的解决。最后,在消费保投诉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沟通与协调下,移动给本人补了1G的流量。在此,我想提醒大家平时要多留意自己的话费清单,同时感谢消费保的工作人员,感谢消费保这个可以让弱者发声的地方。此次维权经历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维权无小事,自己的消费权益一定要极力争取。


【律师点评】

上例中消费者在移动公司办理了128元的套餐,双方成立合同关系,消费者履行了付款义务后,移动公司须提供对应的服务。在消费者变更套餐后,相当于与移动公司另行订立合同。新合同成立并不影响旧合同的履行,原套餐中剩余的流量是消费者在原合同中支付对应价款后获得的,理应由消费者继续享有。因此移动公司这种变更套餐流量清零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消费者要求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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