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2015年12月22号晚上订了一套商品房,签的内部认购书,是红桥区振业名邸,当时由于先生有事情要办着急走时间紧张,没时间细想,销售说没事到时候有问题都能帮我们解决,或退或换房,由于他们说的是十分钟时间就能开到我们单位,后经我本人证明根本不可能,要一小时才能到单位,极其不方便工作生活,以至于我们第二天就说要退房。但销售人员多方阻挠,说退不了款,不让我去售楼处,说三人以上算聚众要被抓,吓得我不敢接电话,他们又单方面给我发了挞定涵,我连看都没看就拒收了,他们现在打电话居然告诉我,不但订金不可退,还要起诉我,请问消协,期房订金的收取是否合法?是否他们有权不退?我们并没有买到房,所谓的电商服务费也是拖延至今未退,答应给退的,为什么都不能退呢?我们一没看到这件商品,二没使用这件商品,又没有影响它的再次销售,为什么不可退呢?商品房的概念不就是把房当商品销售,销售肯定就存在退换货问题啊,和超市有什么巨大的不同吗?求您帮助我们普通老百姓维权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