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997结尾手机号码在开户以来被多次超额扣取流量费用,运营商在套餐流量超额后提醒不到位,直接扣除超出费用,对此操作不认可。
本人认为,运营商应该在流量将要用尽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手段提醒用户,包括但不只限于短信通知,若本人表现出明显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增加电话提醒服务或者立刻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上网功能,但运营商并未尽到以上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买下或者不买下任何一种商品。如果流量快用超了,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自动扣费做法严重损害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本人有权要求贵公司退还额外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