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3月30日在JS舞蹈常平店(东莞市桃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商家诱导性消费下,购买了1680元的月卡,隔天31日去门店找店家协商退款,对方不给予处理,声称不管任何情况门店都没有退款服务,只能让我本人承担后果。2024年4月17日本人在微信联系店家再次协商退款,仍然无果。在此途中本人没有去过门店上课,月卡还未使用。 本人在2024年4月23日向12315投诉,商家以签订民事协议拒绝退款,但是我本人并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没有任何口头承诺,商家拒绝退款的理由毫无根据。 现在提出诉求,希望追究商家责任,在三日内将1680元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