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我在顺丰寄出一台苹果12手机,,5月13日收方拿到发现屏幕滑不动失灵了,给拒收了。发货前我测试过屏幕是完好的(有视频)!当天我召回快递,5月15拿到包裹,发现外包装严重变形!应该是被什么重物压了!拆开包装发现屏幕确实已经失灵了。我找顺丰申请理赔,顺丰以功能性损伤拒绝理赔回复我!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三十九条、五十三条、三百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快递公司自己的损失、过失,造成对方财产受到损失的,即使不是故意损失、损毀或丢失,也是被认为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 其次我保价了!!顺丰把我手机寄坏了凭啥不配?因功能性问题拒绝赔偿,那我买保价干嘛呢?寄之前是好的,寄出去后就坏了。我国民典法第八百三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毀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我要求顺丰赔付是合情合理的。我国民典法第八百三十三条规定货物的毀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我找本地的修理店询问过需要更换屏幕!故申请理赔200元。目前顺丰店大欺客,还在拒绝理赔,真搞笑啊,要我出示快递导致手机失灵的证明,我去哪里开证明??我发货前有录制屏幕正常的视频,也有收方提供的屏幕失灵视频,还不能证明就是快递搞坏的?难不成运输途中这手机被人打开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