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本人在微信上看到潭州教育发布的网络教学宣传广告,便购买了日系插画入门、日系插画人体专精、动画场景大师和日系插画服饰道四门课程,花费9280元,于2020年12月12日在花呗支付8779.16元,在微信支付500元。2021年1月开课,上完入门班13节(共20节)课后,向负责网络教学指导的老师申请休学,并被告知没有时间限制,之后的三门课程全部未上,但是负责网络教学指导的老师于2023年8月宣称所有课程录播将不能再观看,且其余未上课程也已过期,需要重新缴费4480元才能继续观看,被告又于2024年3月称将关闭账号(VIP伴学即原潭州课堂APP账号)需要续费才能继续使用,一直都在持续诱导消费。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在支付相关费用后不能提供正常的网络教学服务,截至目前,仍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导致双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合同应当解除,还应当退还剩余课程费用796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