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4年2月5日在淘宝网电商平台“卓越玩具工艺品制造厂”店铺购买定制800元毛绒玩偶一个。
商家未能达到许诺定制要求,并且以各种理由拒绝改动,在我不知情、未确认的情况下强制邮寄残次商品(收到顺丰快递电话后我选择拒收,顺丰单号:SF153****65****27)。出现货不对版等质量问题,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侵害了我的权益,我的诉求是要求商家赔偿损失。
本人在淘宝平台申请退款后被商家拒绝,淘宝平台介入并了解详情后判定本人“维权不成立”,之后关闭申请退款通道。
于是本人继续在淘宝平台上申请调解,调解方案为“平台补贴200元红包”,本人拒绝该方案并且要求继续调解,最终以调解人员以告知为由变相强制选择“接受认栽800元”或“赔偿200元红包”单方面强制结束调解。(淘宝平台介入通话、调解通话均全程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