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它品牌婚庆/照相/摄影中断服务”相关投诉
已退款
合肥喜事汇酒店霸王条款,多次协调无果
2022年4月17日在合肥市喜事汇大酒店定了婚宴,交了一万定金,不到10日时间,因突发状况不能举办婚礼,便及时与酒店联系退款被告知不可退,无下文后我们又主动联系酒店,可否把定金转让他人,再次遭到拒绝,我们又提出可否把¥10,000作为日后餐费,使用酒店房又再次明确拒绝,多次沟通无果,酒店所签订的合同每条每字都是霸王条款都在约束客户,并未要酒店承担任何义务责任,不人性化条款,店大欺客,处理无门。受害者好几名,金额达到十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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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完相后,店倒闭了,什么人都找不到,东西也没有了。
照完相后,店倒闭了,什么人都找不到,东西也没有了。做好的成品也不知道去哪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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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店消费者的卡该退吗
推荐办的卡,还有900元,一直未拍,三年有效,还未到期,现在商家跑路,无法联系,有卡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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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媚惑盼裳摄影工作室交钱后,没履行拍照职责,此门店已闭店,无法找到相关人员进行后续赔款
向媚惑盼裳工作室交钱后,该摄影工作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拍照职责和诺言,现此店已关闭,找不到相关人员,涉及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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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年的11月进行拍照一直到现在东西还没给我,我现在要求他们退钱给我。
我18年11月去拍,19年大概3月去选精修照片,从中只联系我两次,然后由于疫情期间环人到现在,没有一个人主动联系我,我20年的年后去店里说明我的情况,他们给我的答复是,您好,你的单子已经很久了,我们不是很清楚,我找一找单子哈,然后就把我一个人丢在那很久,过后来了一个人说:小菇凉,我这有一个方案,我这边重新给您修,你看有什么不满意得告诉我,我接受了这个方案,结果有等了好久没有人给我发照片,我又去了,结果又换了一个人,我又把我的情况说了一遍,结果他们说,要不给你重新拍?我说,我不想拍了,我想退钱,摄影的人告诉我,不可能给我退,说公司收了你的钱,怎么可能让公司把钱吐出来,而且你之前给你拍的人都拿到提成走了,我们这不可能给您退,只能给你重新拍,我说:我们走法律程序吧。拍摄的人说:你跟我们打官司,你打不过我们的,小菇凉你还是算了吧,还是按我的方案来,我2021年我又去了,又换了一批人:我又说了我的情况,他们说:要不重新拍,要么把单子交接给你朋友,我跟摄影说:那就把我这个单子过给别人,她说:你要在两年之内要找到哦,我又在2022年的4月分去了,公司搬家,换了老板,跟我说:这家摄影公司是我接下来的,然后我就说明情况,然后跟说,你这单子送人,我们不能把你的单子按现在来算,我们这边大概看到的是你一共有多少照片以及几套衣服,其它都找不到了,如果你把这个单子给你朋友来接,又是拍结婚照,只能算你们两套衣服,你的单子是四套衣服,我说可以,都是你要把我单子的东西全给我朋友,摄影说:这怎么可能呢?以前的和现在的怎么比?我说:那以前的钱不算钱?我花钱买的照片,怎么就不能给我朋友?我以前花80一张精修,现在不还是80?摄影说:你是一个人拍,就修你一个人,你朋友拍结婚照是要修两个人的,耗费我们时间什么的,我说:我的单子你们能不能找到?摄影说:你要看了,我们也找了,确实找不到,这家摄影公司就是诈骗公司,说我把这个单子给朋友,我只能拿到2千,而且算多的了,我的单子是7千单子,摄影说:有人接你单子不错了,给你2千算高的,要不然你一分也拿不到,我要求这个家影视公司把我的退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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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把钱退还给我
18年拍的写真,精修照片一直到现在没有给我,我去过很多次,都是没有给我解决,把我一个人丢在那很久,然后随便来了一个人说她是负责人,我每去一次,都换人跟我聊,现在我的单子他们已经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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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滦南天使元办理的1000元会员,拍了五百多块钱的,还有剩余,目前店里关闭,没有退款
已经加了微信,留了两次信息说退款,2021年就说退,到现在根本就不回复信息,也不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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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19年办理了拍婚纱照的套餐,折后共6999元,付了3000元定金,后面联系不到商家。
本人在19年办理了拍婚纱照的套餐,折后共6999元,付了3000元定金,商家称付钱后随时可以进行拍摄,但是实际付钱后联系不到商家客服及商家,要求退换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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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鼎极人合文化有限公司摄影 交了钱就不能退
我就想退款,我去不了了 ,我也不是故意说不去了是真的有原因去不了,而且我也没有拍,也没制定拍摄计划我就是交了钱,商家就是口头说了,不能,合同上并没有表明不可以退 这店摆明了就是霸王条款,我也不怪工作人员,毕竟人家工作人员也是按公司制度,我就怪公司,什么破公司,哪家摄影有这规定,交了钱还不让退,而且我投诉了2次了,也没打电话给我,也没给我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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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媚惑摄影有限公司存在定价虚高,隐瞒,欺诈消费者行为
2021年4月4日,在此影楼签订合同拍摄写真套餐,套餐定价2000元(已支付),套餐包含一套琉璃相册,18张精修照片入册,与其他一些照片产品,具体可见订单内容,2021年5月25日,实际拍摄时,由于对方未提前与我方确定具体拍摄服装款式及风格,导致我方认为实际服装丑陋,因此升级服装套餐,对方另加收2500元(已支付)。此处我方认为,对方应有义务在实际拍摄前与我方确定服装款式及风格,而不是现场再确定,并加收费用,因此我方认为对方存在隐瞒消费者行为。2021年6月1日,在拍摄后选片过程中对方再次诱导性销售,以升级产品为由,再次与我方签订总金额23888元补充协议(已支付17888元),订单中包含一套8寸和一套12寸相册,75张精修照片,其中66张精修入册,初修底片全送;赠送两次拍摄,包含一次5摄5造(包含一套外景);一次4套服装不含外景(赠送两次拍摄不限期限)。由于还有剩余赠送的两次拍摄服务未发生,所以剩余6000元未支付,最终实际缴纳金额2000➕2500➕17888=22388元。当再次看到合同订单时,我方认为升级套餐订单金额23888元定价不合理,所以后边两套赠送的拍摄服务不想再进行,想要与对方协商退款,但对方已实际发生了拍摄并把相册给到我方,和发生时间过长,已经支付相应服务费(如化妆费,拍摄费,精修费)为由不予退还款项。但我方认为,其中23888元的升级套餐订单中,两次赠送拍摄为赠送项目,其无任何经济价值,所谓的升级套餐,无非就是在原2000元的订单基础上增加了57张精修照片入册,原1套琉璃相册(18张精修入册)改为分别为8寸和12寸的方檀丝梅花相册(共66张精入册),和所有拍摄底片,我方认为总订单金额28388元定价虚高不合理,因为除去套内精修外对方常规报价1张精修为110元,除去2000元订单中的18张精修,剩余57张精修就是6270元,8寸与12寸方檀丝相册常规报价分别为8000元和11000元(包含摄影费,化妆费,共60张精修照片入册等服务),所以给到我方所谓的升级套餐订单金额超出对方同等规格服务的报价,并且对方所说的化妆费,拍摄费,精修照片等服务,这些费用早已在我方2000元的订单中支付,所以我方认为对方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要求对方赔偿退回17888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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