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好借收取砍头息及高利贷问题投诉
网友保保_mMrUGg1I
本人在2024年9月18日、2024年12月16日、2025年4月7日、2025年7月2日先后分四笔在58同城58好借*台共计申请11300元的借款,,第一次放款资方蓝海银行,第二次放款资方新网银行,第三次放款资方蓝海银行,第四次放款资方新网银行,并每次都强制性收取一个237元会员费用,不开会员不下款,但是本人不知道58好借*台每个月还款费用中还包含咨询费和融担费费用,经计算该*台按照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为其4倍即12%,58好借*台分期3期的借款收取的利率甚至已远超24%的年利率超出司法保护上限一倍还要多,强制开通会员行为甚至堪比砍头息高利贷。本人要求咨询费和融担费与开通58好借会员费用等不合规费用全额退款,请58好借*台及时与我联系并据合理利率退费。 该笔借款的真实年化利率约 31.26%,远超当前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4倍LPR≈13.8%),属于高息借款,超出上限部分的利息可拒绝支付。 关键计算拆解(精准还原真实成本) 1. 实际成本明细(含隐藏的会员费) - 名义本金:2600元- 前期强制扣会员费:69+168=237元(本质是“砍头息”,直接减少实际到手资金)- 实际到手本金:2600-237=2363元- 分期总还款:2732.46元- 全流程总支出:237+2732.46=2969.46元- 实际总利息:2969.46-2600=369.46元(含会员费+分期利息) 2. 利率核心换算(按“实际到手本金+等额本息”计算,贴合真实还款逻辑) - 每期分期还款:2732.46÷3=910.82元- 月均真实利率:≈2.605%- 真实年化利率:2.605%×12≈31.26% (对比不含会员费的原利率仅10.18%,会员费直接让真实利率翻倍,属于变相抬高利息的操作) 关键维权提示 1. 前期扣的会员费属于“砍头息”,根据《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砍头息不得计入借款本金,计算利率需以“实际到手本金”为准;2. 年化31.26%远超13.8%的司法保护上限,超出部分(31.26%-13.8%=17.46。 实际每一笔借款都有前期砍头息费用会员,请*台及时与我进行沟通协商,本人将保留向银保监、12315投诉并起诉,沟通记录已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