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无还款能力被放贷要求减免息费
网友保保_t6xkZPoH
已完结
本人于2021年09月01日至2025年12月12日在校就读期间,通过微博借款*台向该公司进行多次借款。彼时本人为无固定收入的全日制学生,且于2022年7月被确诊为混合性焦虑和*障碍(诊断证明编号:20*****************73),经评估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公司作为“微博借款”运营主体,未履行实质性审核义务,未核实本人在校身份、还款能力及民事行为能力,亦未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审批放贷。本人要求如下: 1.确认借贷合同中超出实际本金的利息、罚息、服务费等附加费用全部无效; 2.要求该公司免除不合理费用,本人仅按实际到账本金履行还款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