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贷涉嫌砍头息及违规收费
网友保保_weKoJxqo
处理中
一、 维权金额明细清单(两笔贷款) 1. 第一笔贷款(31900元,24期) 砍头息:1900元 分期服务费:5818.56元 小计:7718.56元 2. 第二笔贷款(29411.76元,24期) 砍头息:441.76元 分期服务费:2445.79元 小计:2887.55元 3. 总计 2341.76元(砍头息) 8264.35元(全部分期服务费) 合计:10606.11元 二、 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670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预先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并计息。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预先扣息的,以实际出借金额认定本金。 3. 《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综合资金成本应折算为年化并全面披露,禁止变相高息与砍头息 。 4.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第19条:金融机构必须披露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不得收取无服务的费用。 5. 《民法典》第496条:格式条款未提示说明的,可主张不成为合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