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巨智能科技强制搭售会员并违规收费
网友保保_UuZrxdy8
熙巨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 默认勾选强制搭售会员:借款申请页面将“会员权益开通”选项设置为默认勾选状态,未以显著方式(如加粗字体、弹窗提示、单独确认环节)告知该会员服务的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取消方式。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借款提交,直至查询还款账单时才发现被额外收取会员费用。 2. 隐藏式诱导消费:会员权益相关说明被置于页面底部极小字体区域,且未在借款流程中设置独立的会员服务确认步骤,导致本人无法自主选择是否开通该服务。*台通过“借款成功率提升”“利率优惠”等模糊表述诱导用户默认接受,实则未提供任何实质性增值服务。 3. 大额会员费违规收取:该*台每月从还款账户中额外扣除会员费[具体金额]元,截至投诉日已累计收取[总金额]元。该费用未计入借款合同明示的利息范畴,实质属于变相抬高综合融资成本,经核算,包含会员费在内的综合年化利率已远超*规定的司法保护上限(当前约14.8%)。 4. 取消路径设置障碍:发现违规扣费后,本人尝试关闭会员服务,但*台未在App内设置便捷取消入口,需跳转多层页面或联系人工客服才能操作,且客服以“合同约定”“自愿开通”为由推诿拖延,拒绝办理退费。 二、违规行为的法律依据 该公司的上述行为已严重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具体包括: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经营者采用自动续费方式提供服务,必须履行显著提醒义务及自主选择权保障义务,不得以默认勾选等形式隐瞒重要信息。 2.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以显著方式提示收费标准、取消路径,确保取消流程与开通流程同等便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提供者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4. 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金融借贷中,以服务费、会员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应计入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 *金融监管部门明确要求:禁止网贷*台以隐藏收费、强制搭售等方式变相提高利率,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