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担保跨区域放贷及高息违规
网友保保_GmlPRV6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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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省呗*台于2023年11月21日贷款24000元、2025年3月22日贷款24200元、2025年7月7日贷款13700元,担保方为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银保监会2020年7月12日《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第9号第70条,新增业务适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结合2021年2月19日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第5条严禁跨区域经营,第6条规定其他过渡期办法与2020年第9号文件要求一致。也就是说2021年2月19号之后所有跨区域放贷都是禁止的,本人当时人在山东省潍坊市,汇鑫不应为地区性银行跨区域放贷进行担保。 二、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核心是划定利率保护上限为一年-期LPR的4倍,超出部分利息无效,已支付的可主张返还;同时可作为认定砍头息、隐形杂费等违规收-费的依据。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合*台收取了本人高达36%的年息,应予以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