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信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并变相高利贷
网友保保_1eER7jIo
关于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投诉举报材料 一、核心事实与证据 本人于2024 年 9 月 18 日通过 “洋钱罐(小康贷)” *台申请贷款,当日收到威海蓝海银行发放的本金 22900 元,贷款分 12 期偿还。 (一)贷款与还款明细 1、放款事实:银行流水显示,2024 年 9 月 18 日本人收到威海蓝海银行放款 22900 元,交易摘要为 “短期其他个人消费贷款(小康贷 - 洋钱罐)”,借款合同本金为 22900 元。 2、还款与收费拆分:APP 还款计划显示,该笔贷款前 11 期每期还款 2300.55 元,第 12 期还款 2300.66 元,合计还款 27606.60 元。银行流水显示,全部还款均支付至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关联账户,放款方威海蓝海银行从未直接收取还款,属于放款主体与收款主体不一致的违规行为。 3、实际成本严重超标:经 IRR 计算器核算,该笔贷款实际年化利率(单利)高达 36%,复利年化利率高达 42.57%,远超司法保护上限(LPR 的 4 倍,即 14.8%)。*台通过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高额费用,变相抬高融资成本,规避利率监管。 (二)违规行为说明 1、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未履行告知义务 本人从未与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任何担保合同或服务协议,*台未以显著方式向本人告知担保费的存在、收费标准及主体,未拆分还款中本金、利息、担保费的构成,仅公示总还款额,侵犯了本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属于隐形收费、违规搭售。 2、放款主体与收款主体不一致,涉嫌违规放款 贷款由威海蓝海银行发放,但所有还款均被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银行未直接回收贷款资金,违反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贷款资金闭环管理的要求,属于违规放款行为。 3、实际利率远超法定上限,涉嫌变相高利贷 *台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拆分收取费用,将高额成本包装为担保费,实质是规避利率监管,将贷款综合成本推至远超司法保护上限的水*,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二、投诉诉求 责令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全额退还违规收取的超出法定利率上限的全部费用,合计 4706.60 元; 调整该笔贷款的实际利率至法定保护范围内,出具结清证明,消除不良征信影响。如未在合理期限内妥善处理,本人将立即拨打 12378 金融消费投诉热线等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