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臻有钱联合长银消金高利放贷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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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实名投诉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臻有钱)、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举报双方联合违规放贷、高利收费、软暴力催收,要求其依法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旗下“哈啰臻有钱”为无放贷资质助贷*台,全程负责客源获取、借贷签约、附加收费及贷后催收工作;陕西长银消费金融为持牌资金方,负责放款、征信上报与风险管控。双方业务深度绑定、数据互通、利益与风险共担,形成完整放贷闭环。依据监管规定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相关条款,陕西长银消费金融为业务风控合规第一责任人,严禁外包贷款决策、风险审核等核心环节,双方不得通过业务合作推诿责任,应对全流程违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025年5月18日,陕西长银消费金融通过哈啰臻有钱向本人放款16500元,分期12期,每期应还1657.46元,合计总还款19889.52元,整体息费3389.52元,核算综合年化利率约36%。当期1年期LPR为3.0%,法定司法保护上限为12%,该利率不仅严重突破法律红线,亦远超监管24%融资成本管控标准,违反《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的强制性规定。 双方通过拆分担保费、咨询费、服务费等隐性费用抬高实际利率,未醒目、完整公示真实综合融资成本,且拒不提供全套借款合同、还款流水及正规收费发票,刻意隐瞒收费细则,严重侵害本人知情权、公*交易权。 本人借贷期间全程通讯畅通,无失联、无恶意逾期拖欠行为,但双方放任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侵权行为,通过高频电话轰炸、短信侵扰,非法获取并泄露本人通讯录信息,骚扰第三方亲友并进行言语威胁,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与生活安宁权。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未落实催收合规管控义务,存在严重监管失职。 现提出正式投诉诉求:一、立即停止全部催收行为,永久删除留存的第三方联系人信息并出具隐私保护承诺,为账户设置六个月停催保护;二、按24%合法利率上限重新核算全部息费,全额退还超额违规收费,减免所有不合理罚息;三、三日内提供完整借款合同、还款流水、收费明细及正规发票;四、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核查结果,反馈整改措施及内部追责情况,依法维护本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