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停车违规收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案情简介】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不按照法律规定收取停车费行为。该物业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查,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2022年1月4日至4月7日期间,共违规收费184305.1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了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184305.18的行政处罚。


【案例评析】本案属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第四十一条“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例。当事人擅自提高车辆停车费的收取,加重消费者的负担,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该案的查处既达到纠正违法行为的目的,也起到教育违法者自觉守法的作用,同时维护了正常的价格秩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来源:广东富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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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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