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赵某自觉工作繁忙又无趣,时常会浏览一些黄色网站和视频,遇到喜欢的也会下载下来。
在有人暗示性地询问赵某是否有“好看的”时,赵某发现了“商机”。于是,赵某利用微信,以6.6元的价格向7名微信好友打包出售17部视频及3张图片,共计出售视频119部,图片21张,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46.26元。后经认定,赵某贩卖的17部视频为淫秽物品,贩卖的3张图片中的1张为淫秽物品,故赵某累计贩卖淫秽视频119部,淫秽图片7张。

案发后,被告人赵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违法所得人民币46.26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赵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并主动上交违法所得,可减轻处罚,且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依法没收作案工具,没收违法所得并上缴国库。宣判后,赵某服判息诉。目前已一审生效。
法官提醒,淫秽物品不仅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更会腐蚀思想引人堕落,从而滋生其他犯罪,扰乱社会秩序。但总有人不以为意,觉得自己就只是做个“小生意”,金钱数额小,法律不会管。实则不然,法律惩罚的不是获利金额,而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本案中,赵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利用手机微信,向不特定人群,售卖贩卖淫秽视频119部,已远超出司法解释中最低要求,情节严重,赵某口中的46元小生意却毁了他一生。
而在网络消费场景中,类似利用黄色内容暗示获利的行为同样屡见不鲜 —— 主播以 “线下见面”“色情视频” 为噱头诱导充值,同样突破公序良俗与法律底线。正如周先生在消费保平台的投诉所示,这类欺诈式诱导不仅让消费者蒙受财产损失,更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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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综合来源 | @敦化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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