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05.09于眉山寄送一紫砂壶发往北京。05.10收件人签收。快递单号为:SF144****35****36。该快递外观包装完好,但打开礼盒发现包壶的布袋未系紧且壶盖有严重磕碰破损情况。磕碰原因是快递员开箱检查后未将包装紫砂壶的布系紧且未在礼盒中塞入相应填充物,包装保护不当导致的运输损坏。起先公司给我的理赔方案是7倍运费,我不接受。第二次说1000元理赔,我不接受。第三次说理赔2000元并且还发了短信让我确认,我是不会妥协的。我的诉求是顺丰照价全额赔偿。顺丰从始至终都揪着没有报价不给照价赔付的霸王条款不放。首先,根据《民法典》第833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因此,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投寄的货物价值,即使没购买保价也应获原价赔偿。其次,顺丰是“盈利性”邮政企业,是不能根据非营利性的邮政企业来界定国家关于邮政企业的理赔标准的。所以我要求顺丰全额赔付是合情合理,有法可依的,我要求顺丰公司就我寄出的快递造成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