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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平台包庇商家,莆田市秀屿区鲜之然水果店拒绝退款,诈骗行为明显
我于2024年4月25日晚在支付宝平台柠泽严选小程序购买一个5-6斤重榴莲,看了商品评论后选择售后退款,期间多次联系商家无果,即与支付宝平台联系,告知我让我进行投诉或联系商家。
商家在4月28日退款期间最后时间突然发货,且支付宝平台直接关闭我的投诉。在线客服告知该商家存在诈骗行为。
4月30日收到货品,由中通快递发货非商家承诺的顺丰空运,榴莲仅****重,且非金枕,为托曼尼。随后支付宝平台致电我,告诉我无法退款,让我自行报警。
5月1日支付宝再次致电我,告诉商家名称为莆田市秀屿区鲜之然水果,平台在我付款时就把钱直接支付给商家了,无法退款。拒不提供更多商家详细信息,声称已处罚该商家,但拒绝告知处罚方式及结果,拒不承担任何责任。
诉求:1、该商家或支付宝进行退款,金额158.22元,对其货不对板缺斤少两的行为按照其商品页面表达的假一罚三进行赔偿道歉;2、要求支付宝平台公开其详细信息及处罚结果,对平台不作为、审核失职及监管不力进行道歉,并承担相应后果。合理怀疑支付宝平台包庇商家,纵容其进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