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4年5.3号入住苏州锦荷商务酒店,酒店实际与描述不符,宾馆冒充商务酒店,涉嫌欺诈 虚假宣传 ,设施不到位,卫生脏乱差, 店家评论回复涉嫌阴阳嘲讽,下火车时 其他连锁酒店都也不贵价格在300+,过了取消时间我就没取消 直接去了,门店特别小,写着宾馆,想着房间干净就行,我当时晚上十一点办理入住 到房间十一点半了,就想着忍了,店家回复 我现在实在觉得恶心,现在我要求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退一赔三 线上更正宾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