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欧派霸王条款”相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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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光华茂一楼欧派全屋定制,品牌大欺骗消费者,意向金不退款,坑老百姓血汗钱,维权
欧派全屋定制,整个坑人内幕,只会叫人给钱,全程也不解释交钱就是定金不可退,当时只说给占活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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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退款纠纷
我于23年3月19日在成都南门富森2号馆5楼欧派预定衣柜。中间我朋友一直问板材问题。每次说的板材发货发货地和板材完全不一致。➕上我现在资金预算不够。所以不想要了。退定金。经上门找经理协商 喊我打售后电话 像踢球一样到推 现在求助 希望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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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欧派直营店损害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强制消费
我在高新区乐家保利广场的欧派直营店,交了5000元订金,当时订单单价与现在给的报价严重不符,而且之前也没有告知有其他增项,损害了我的知情权,并且我未签订订货合同,商家不予退还订金,要求只能在门店消费掉5000元产品,损害我的公平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销售人员的电话是176****2737,可以找销售要领导的电话。 我的电话176****2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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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装修投诉:成品不安装,合同不履行,消费者权益受损
装修反应的问题一直不解决,成品不安装,合同不履行,投诉不解决,总部不管消费者利益,这样的品质,这样的质量,真叫消费者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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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总部解释沙发问题,我要退款解除合同!
这就是你们总部和我沟通解决问题的结果,把沙发扣押到29号,我说了我不要都可以,给我退款解除合同,我真不稀罕你们的这些成品,不履行合同就放过彼此,我高攀不起你们,都是一丘之貉,对欧派失望透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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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整装大家居无责任心,要求解除合同!
欧派整装大家居,现在装修到后期了不解决施工出现的问题,打电话询问成品什么时候安装,无人接电话,一问三不知,店面人员现在很嚣张的告诉我,因为我的投诉导致他们实体店被总部罚款了,需要我去交罚款,不然就压着我的沙发和门。基于以上情况,如果总部管不了你们的门店那么把合同撤销把我的成品钱退给我,门和沙发我自行购买,总部既然管不了下面的加盟店那我也没必要再找他们了,我自己找其他人吧,投诉了好多次,现在对欧派已经失望透顶,下面的根子都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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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欧派家具定制报价表多核算平方数乱收费,还想强买强卖
投诉欧派家具广分广州网销南征商场店长潘锦斌,因其工作失职,在核算平方报价时多算0.2平方,我发现该问题后,提出挑战,随后他给我更新了报价,但我对其专业性与严谨性以及工作态度能力都表示质疑。 此事过后,我对我个人权益在此次合作过程中是否得到应有的保障表示怀疑,我经过考虑提出中止合作。但欧派工作人员潘锦斌认为这是小问题,并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说已交款项是定金,不予退款(合计36899元),我认为这是潘个人的工作失误导致合作中止,应尽快退还已交款项。请协助介入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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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套餐退定纠纷要求退款
事情原委 本人于3月17日在成都市金堂县居然之家缴纳1万元定金预定欧派19800元样定制套餐,现诉求为退定19800元样板间套餐,并退还1万元的定金 [2]诉求依据 第一、合同无效 ,我们则按合同来分析,即:正规合法的合同是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和权利,但此合同只强调了店家自身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权利和保护一概不提,从下面的合同可以看出: 1.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了自身责任; 2.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3.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4.目前只是签销售合同,上门量尺,复尺,确认内部结构、设计师并未出平面图,立面图,VR效果图等等以及没有下单生产柜子,即并未形成任何购销合作; 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二、关于虚假宣传一 商家宣称此套餐活动仅当天有效,诱导和催促消费者下单,可经过了解,并承诺了是极低价格,事实上每位顾客均享受了该价格,即店家发布或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并且还以赠品的形式诱导多交定金(法律规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20%) 第三、关于虚假宣传二 当我们说装修参考项着重考虑希望环保,商家宣传该板材无甲醛,实际上不可能无甲醛,完全欺负买家无该方面专业知识。第四、欺骗消费者 当时说可以根据合约增减标准进行增减,对套餐内容必要会有较大的增减,欧派不顾客户实际需求现在否认该事实。基于以上事实,现诉求为立即退定19800元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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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虚假宣传引发退定诉求
事情原委 本人于3月17日在成都市金堂县居然之家缴纳1万元定金预定欧派19****00万元样定制套餐,现诉求为退定19****00元样板间套餐,并退还1万元的定金 [2]诉求依据 第一、合同无效 ,我们则按合同来分析,即:正规合法的合同是必须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和权利,但此合同只强调了店家自身利益,对于消费者的权利和保护一概不提,从下面的合同可以看出: 1.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了自身责任; 2.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加重了消费者责任; 3.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了消费者权利; 4.目前只是签销售合同,上门量尺,复尺,确认内部结构、设计师并未出平面图,立面图,VR效果图等等以及没有下单生产柜子,即并未形成任何购销合作; 合同法第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二、关于虚假宣传一 商家宣称此套餐活动仅当天有效,诱导和催促消费者下单,可经过了解,并承诺了是极低价格,事实上每位顾客均享受了该价格,即店家发布或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并且还以赠品的形式诱导多交定金(法律规定不超过合同总价款20%) 第三、关于虚假宣传二 当我们说装修参考项着重考虑希望环保,商家宣传该板材无甲醛,实际上不可能无甲醛,完全欺负买家无该方面专业知识。第四、欺骗消费者 当时说可以根据合约增减标准进行增减,对套餐内容必要会有较大的增减,欧派不顾客户实际需求现在否认该事实。基于以上事实,现诉求为立即退定19****00元套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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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残次品出售
沙发破损 拖着不处理 首先达成退款协议 拿走了我的收据 过几天又搬出不退不换的霸王条款 导购态度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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