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国电信(通讯)套餐纠纷”相关投诉
处理中
电信校园卡套餐费纠纷
本人,2017年在大连上大学时办的电信校园卡,每月19元。2020年毕业回佳木斯就业,去营业厅申请拆机,营业员说无法办理只能回大连办。但因为工作原因不无法特意回大连办理销户,联系过10000号客服称不使用不扣费,且大连客服打过电话让我改资费,我说改个便宜的,当时客服说改成最低消费了,结果除19元以外还有30多块钱套餐费。近期我多次去到营业厅和连续10000号客服,均推脱,推卸责任,让我找到2020年的通话记录,质疑我歪曲事实。找不到记录是电信系统不够完善,让客户自己寻找四年前的记录,那工作人员的存在只是为了电话营销吗?一个月的维权,多次投诉,未得到任何尊重和合理解决办法。工号6103客服来电,说只能做减免优惠,拆机无法提现。我是真实的交了话费,为什么现在只能减免?辽宁电信负责人声称自己可代表电信集团,拒绝用户诉求,阻止用户维权,引导用户草草了事!都是这么解决问题吗?申诉一个多月,商量了一个对我一点意义都没有的方案!还要我申请调解?现投诉至进行维权,希望介入,要求赔付2020年至今所有未使用套餐费用,并且拆机后也可以退款。
处理中
中国电信未经同意开通包月流量套餐
2024年4月28日中国电信10000号在没有经本人同意,开通包月流量套餐,扣除的费用至今不肯返还。
已退订
电信私自定套餐取消困难
我于2024年5月16日晚上23点36分,再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电信的负责人私自给我定了10元寒假流量套餐,我要求取消未果
处理中
电信营业厅办理宽带被莫名办理贷款
我于2024年5月10晚上,在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万达路山水人家门口的电信营业厅办理了一条家用宽带,结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莫名其妙的办理了1800元的贷款,我现在的诉求是给我取消贷款。
已退订
电信私自办理10元寒假流量套餐乱扣钱
我于2024年5月16日23点27分收到10元电子凭证,显示再营业厅办理的10元寒假流量套餐,但是我本人并未去营业厅办理,也未曾打电话给电信办理此套餐,电信私自为我办理,乱扣钱
已更改套餐
电信套餐折扣不公问题
投诉处理员您好:本人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电信区分客户,同样的套餐不同的折扣问题,本人在自己合法权益受损后,第一时间向运营商(电信)投诉反映,但运营商拒不处理,消磨用户耐心,欺骗用户信任,客服忽略问题,哄骗消费者,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态度强硬,告知本人要么接受目前的处理方案,要么可以继续投诉,但本人深知,继续投诉也是无果,客服的态度明显就是告知,而不是作为运营商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将责任推于消费者,我作为老用户,出于信任选择该运营商,却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我很失望,同时作为消费者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我却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此店大欺客,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如果继续任由运营商这样下去,会不会有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让更多的老用户心寒?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我的问题。
处理中
电信公司乱扣费投诉
电信公司乱扣费,每个月乱扣费100多,希望平台能帮助一下 谢谢
处理中
电信套餐乱扣费,要求退费三倍赔偿
我办理99元电信套餐,实际收费达到158元,中国电信套餐乱扣费,按着协议第二条宽带是0元每月,实际扣费30元每月,两个月多扣56元,个人诉求:要求按照协议执行,取消扣费项目,并退还多扣费用,三倍赔偿。
处理中
电信乱扣费拒不处理,要求办理保号套餐
投诉处理员您好:本人号码193****8168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了乱扣费、乱扣流量等问题,本人在自己合法权益受损后,第一时间向电信投诉反映,但运营商拒不处理,消磨用户耐心,欺骗用户信任,客服忽略问题,哄骗消费者,不仅不解决问题,反而态度恶劣。所以本人下定决定把套餐改为最低费用的五元无忧卡套餐,却被客服50354告诉需要赔付违约金才能办理,但本人并不知情,①我记得当时办理套餐时,并没有告知我具体的时间,更没有提到有违约金的情况,在可以查看的套餐详情里并没有写明。②作为消费者,我有权利得到有效的告知。这样的欺骗行为是不可接受的。③经营者不能使用任何的条款格式限制消费者的权利。继续跟运营商沟通也是无果,不去承担作为运营商应该承担的责任,这种为了利己而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让我忍无可忍,我作为老用户,出于信任选择该运营商,却受到如此不公平的对待,我很失望,同时作为消费者的我,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我却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此店大欺客,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如果继续任由运营商这样下去,会不会有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让更多的老百姓心寒?希望有关部门可以解决我的问题。本人诉求:要求运营商给我办理保号套餐并加以处罚。
处理中
中国电信未提醒流量用尽导致巨额费用
00:07 移动投诉 本人于2024年05月05日使用手机上网时收到 中国电信运营商的提醒,且已经产生费用394.28元,由于运营商提醒不及时,导致本人在流量已经用尽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上网服务,随即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巨额套餐外流量上网费用,本人认为,运营商应该在流量将要用尽的情况下,通过相应手段提醒用户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通知、APP推送等,或者可以暂停本人所使用号码的上网功能,但运营商并未尽到以上义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买下或者不买下任何一种商品。如果流量快用超了,中国电信应该履行一个提醒的义务。如果因为未发送短信导致的流量用超,那么超出的流量是中国电信的强制交易的做法,此时的自动扣费做法严重损害了本人的自主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本人有权要求中国电信赔偿损失,请退还本人超出的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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