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13日,在得物app购买了阿迪达斯的一件上衣
1.主页没写是不可7天无理由 (我不是无理由退货)所以我并不知道不可以退换
2.并未注明,是二手闲置商品,我拿到手发现原包装在得物的袋子里才反应过来
3.在2024年2月15日,我因为穿大了要求退换,平台不予受理
!平台侵犯了我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的规定,无法定情形,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欺诈消费者,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
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