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5月9日于眉山寄送一紫砂壶发往北京(快递单号为:SF144****35****36 )。5月10日收件人签收。该快递外观包装完好,但打开礼盒发现包壶的布袋未系紧且壶盖有严重磕碰破损情况。寄送当日由于快递小哥未带合适的纸盒,所以没有当面打包装盒。原本紫砂壶是放在礼盒中,快递小哥开箱查验物品时,未将包装紫砂壶的布系紧且未在礼盒中塞入相应填充物,防止破损。这些快递包装上的不当和疏忽使得壶盖在颠簸的运输过程中晃荡不稳固,从而磕碰破损。本人认为顺丰速运公司对这次损失应该负全责。我没有选择保价,但是这是由于顺丰打包不当而导致此次事件,公司给我的理赔方案是7倍运费,我对此不满意且不接受。我的诉求是全额赔偿9000元!
顺丰的理赔反馈速度也很慢,5月10号我在顺丰平台上进行投诉,5月14日才给我打电话反馈,而且理赔金额低得不可接受!对于顺丰说的不保价没办法全额赔偿的霸王条款我表示非常不理解不认可!
快递破损已经涉及到我国民法典的[合同法],根据合同法三十九条、五十三条、三百一十一条、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快递公司自己的损失、过失,造成对方财产受到损失的,即使不是故意损失、损毁或丢失,也是被认为没有尽到安全送达的义务,故免责条款在法律上足不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