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5月18日下午17点50分在哈罗出行平台预约乘坐了车牌为粤D·F1****x8的顺风车。该车主陈先生在事先并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明知道我选择了独享车型且三人同行的情况下,携带一名女性家属坐在副驾驶。这是违反哈啰出行平台规定的其一。行驶过程中,在我明确选择了“不承担高速费用”的情况下,司机把车开到了高速路口,在我们三人明确表示并指明订单备注是“不承担高速费”时,司机表示由于他的疏忽他没有看见备注。随后司机威胁我们:不承担高速费用就让我们在高速入口下车。由于高速入口下车十分危险且也不方便再打车,我们被迫接受了司机的威胁,选择了与司机商定好的“承担一半的高速费用”。在我们将一半的高速费用通过微信扫码给坐在副驾驶的司机家属后,司机与司机家属对我们三名乘客进行了多次的言语辱骂和人身攻击。司机在辱骂我们期间,多次要求我们在半路下车,我们以“已经承担高速费”为由,坚决不下车。于是司机与副驾驶的司机家属一路辱骂我们到目的地。该司机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哈啰出行平台的规定,更是对我们三名乘客的极其不尊重和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名誉权和平台应保障我们作为乘客应有的权利。该司机在明知道我们选择独享的情况下,隐瞒携带家属的实情;明明在我们有明确不承担高速费用的订单备注下,仍驶入高速路段并借此以要求我们下车为由威胁我们承担本不用承担的高速费用;最后在我们双方协商好平摊高速费后,仍对我们三人进行长达近十分钟到言语辱骂、侮辱和人身攻击。给我们三名乘客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和让我们多承担了本来不应该承担的高速费用。我已将以上情况投诉给哈啰出行平台,但平台表示我们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司机存在以上违规行为。我别无他法,只能四处投诉讨公道。希望官方能出面投诉和举报哈啰出行平台,让哈啰出行平台给这名司机应有的处罚,保障我们作为乘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