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5.11在华为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购买的平板、键盘和手写笔,平板拍照后出现紫屏,我三样东西都退了,换的货,只给我发来一件平板,另外两件到现在已经一周多了都还没有发货,跟客服联系好多次还是没有解决,耽误了特别特别多事情,耗费我很多很多精力,根据《消费者保护权益法》,关于延迟发货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我的诉求是京东平台赔偿金额1378元,此为该平台键盘和手写笔的标价(共计489+889=13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