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中
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要求依法赔偿500元,并删除虚假宣传描述。
无良商家,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消极售后。
本人于2024.05.10在淘宝苏宁易购官方旗舰购买商品,于5.11收到货物。商品主页明确标明是快充,到货后发现是普通充电线,与商家沟通情况,商家一味甩锅并命令消费者损毁证物。看了商品评论区,我的情况并非个例。
多人在评论区反馈商品货不对板。
明确商家行为存在欺诈消费者。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我目前的诉求是:1、就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赔偿损失500元*(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2,、给出解释并在商品中删除误导消费者的描述和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