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分期违规向学生放贷及虚假宣传
网友保保_vaN5LRqa
已完结
即分期*台未尽实质性审核义务,给学生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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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
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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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已转至企业处理,请留意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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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是在校大学生,下方凭证是我本人的学信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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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未收到即分期的任何合同,比如贷款合同,担保合同这些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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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背景:商家诱导贷款报班
2025年10月20日,我通过微信与成都市国致远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主任接洽时,国致远华的李主任明多次提出让我今年报考考研(有微信聊天记录)并强调“一直服务我上岸为止”等保障,以此诱导我报名缴费。原价是13800,对方说有助学减免3000,实际价格10800元,并且我一开始我说过是在校大学生,销售人员却主动推荐通过“即分期”平台贷款支付,并承诺“贷款流程简单,和正常分期一样,无额外费用,无需利息”。
二、即分期违规问题1:贷款金额与合同不符(疑似隐瞒收费)
在李主任指导下,我通过即分期小程序申请贷款,当时李主任告知的“总贷款金额”可以为6980元,但实际签订的贷款合同金额却只有6548元(少了332元)。我多次询问即分期客服和国致远华,对方仅含糊解释“这332元是服务费”,但:合同里没有任何关于“服务费”的条款(我从未签署过服务费协议);即分期和国致远华均无法书面说明这332元的具体用途(比如是担保费?平台管理费?还是其他);更未提供收费依据或正规发票。
三、即分期违规问题2:担保合同缺失(安全隐患)
贷款6980元(或合同金额6548元)属于信用贷款,按常理应有担保方保障资金安全(比如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但自贷款至今,我从未收到任何担保合同、担保方资质文件或相关说明,即分期也拒绝提供担保方信息。这让我对贷款资金的安全性极度担忧——如果出现问题,谁来承担责任?
四、国致远华的进一步违约:违背承诺
更恶劣的是,贷款到账后,李主任突然改口称由于我现在是在校学生,明年再考,原本我就是因为他承诺,让我今年考,才贷款,(与我最初的承诺完全矛盾),导致我不仅多背了332元不明债务,还耽误了原计划的考试安排,贷款利息和资金占用损失持续增加。
即分期违规问题3:给学生放贷,平台监管不严
《银保监会&教育部 [2021] 通知》里命令禁止: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不得向在校生发。发放任何形式的互联网消费贷款,更不能违规收取担保费。
我的举报诉求:
要求对即分期:立即暂停贷款,退还我已经还的贷款金额(包含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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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分期客服承认“你录制非学生承诺视频就是我们的实质性审核”(附工号2180);
贷款合同(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贷款):与即分期显示贷款金额6980、即分期给的贷款合同是北京中关村银行,合同金额(65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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