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LV包鉴定为假货要求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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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于 2025年 11月 17日在 微信*台的 微信个人用户:qingning889999,委托代购一款Louis Vuitton 品牌speedy nano 型号包,支付金额为 9400元。支付方式为支付宝账号:159****0753 支付宝用户姓名:范寿生,支付500元定金,订单号为:20****159****0753100200098809264,2025年 11月 24日,通过 顺丰尾款到付快递收到商品,且支付顺丰中间方*台8900元尾款,订单号为:2025********075303620。拆开后发现,该商品与官网宣传的存在差异,且鉴定为假货,包括coic中溯检测机构官方打假认定挂牌为假仿网站。经过仔细核对,确定所购买的产品为假冒品牌。此事有 微信聊天以及付款记录,中溯集团机构官方打假证据可以证实,当天便联系商家反映情况,然而商家却不同意立刻及时退回所有假货货款,涉嫌金额超3000元,构成欺诈消费者。特此投诉,期望相关部门能够追究商家责任,并在 3 天内给予退一赔三的处理,即退还我支付的 9400元款项,其中8900元顺丰快递*台已同意拦截钱款,同时额外赔偿我 18800元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