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享花借款综合费率超法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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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28日通过宜享花*台借款5000元,借款期限12个月。该笔借款放款方与收款方均为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同时由云南诚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担保费,北京杉海科技有限公司收取额外费用。 按*台账单约定,本人需总还款6011.11元,其中包含本金5000元、利息177.79元、担保费485.32元(由云南诚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月收取40.44元),且北京杉海科技有限公司每期额外收取29元,12期合计348元。经核算,该笔借款综合费用达1011.11元,综合年化利率超20.22%。而2025年8月1年期LPR为3.0%,根据相关规定,金融借款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1年期LPR的4倍(即12%),此笔借款综合费率已远超法定上限 。 更关键的是,借款时宜享花*台未在申请页面显著位置明示担保费与北京杉海科技有限公司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及收费依据,仅以低息为噱头引导本人借款,直至生成还款账单后,我才知晓各类额外费用明细,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后续我就该违规收费问题向宜享花*台投诉,*台客服回电仅给出“87元抚慰金+260元减免”的方案,还称以此可将费用控制在24%以内,但该方案未纠正其超法定利率收费的核心违规问题,减免金额远不足以弥补我的超额支出损失,我已明确拒绝此不合理方案。但截至投诉日,*台未再给出任何有效解决方案。 投诉核心诉求 1. 要求宜享花*台及关联各方提供该笔借款的完整电子合同、担保服务协议、北京杉海科技有限公司收费授权文件,明确担保费与服务费的服务内容及合法收费依据; 2. 按2025年8月1年期LPR3.0%的4倍(12%)重新核算该笔借款的合规总费用,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超额费用(合规综合费用上限为600元,实际综合费用1011.11元,需退还超额部分411.11元); 3. 调整剩余未还款项的还款计划,仅保留合规本金与利息,取消不合理的担保费及北京杉海科技有限公司的额外服务费,并提供*面调整协议; 4. 驳回此前“87元抚慰金+260元减免”的不合理方案,要求*台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面的合规解决方案; 5. 要求宜享花*台整改收费模式,在借款页面显著位置公示综合年化利率及各项费用明细,保障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