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小租合作物流设霸王条款拒解约
网友保保_V8cgGcUS
事实与经过: 1. 2025年11月7日,本人与合肥真三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电动车租赁合同,租赁该公司电动车用于外卖配送,同时签订“2025年新人首月电动车奖励协议”,协议/合同变相绑定“跑单量”与租车履约义务。 2. 签订合同后,本人在送外卖途中意外摔伤,客观上已无法继续跑单履约,遂向该公司提出解除租车合同的要求,但该公司以“未跑满300单”“需承担高额违约金”等理由拒绝解约。 3. 该租赁合同存在多处违反《民法典》的霸王条款: ◦ 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车辆交付后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修理费,使用期间一切维修费由乙方承担”,违反租赁物维修义务的法定规则,属于加重承租人责任、排除出租人主要义务的无效条款; ◦ 合同约定“不满整月按月计算租金”“提前退租需正常缴纳违约金”,无合法依据,限制承租人法定解约权利; ◦ 奖励协议与租赁合同绑定跑单量,变相强制本人必须履约,不符合公*自愿原则。 投诉诉求: 1. 要求合肥真三物流有限公司立即与本人解除电动车租赁合同,不得设置不合理解约条件; 2. 按照本人实际使用车辆的天数结算租金(而非按整月计算),不得收取无依据的违约金; 3. 责令该公司整改租赁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拍小租跟这家物流一起合作的然后不给我解约合同[苦涩]而且合同里面又很的霸王条款)(一直对我跟我朋友进行骚扰[皱眉]已经打扰我正常生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