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依据催收骚扰并冒充法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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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河南鹏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主题:无依据催收骚扰,拒不披露委托*台冒充法律*台 投诉人:徐兰 投诉日期:2026年1月5日 一、事实与经过 本人徐兰,于2026年1月5日收到号码为106863115221480发送的催收短信,声称本人在利信普惠的贷款逾期将启动司法程序。经本人核实,从未在利信普惠及其他任何金融*台办理过贷款业务,无任何逾期记录。 后确认该短信由河南鹏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送,本人多次要求该公司披露本次催收的委托*台名称及授权依据,均遭拒绝。其无依据的催收行为已严重干扰本人正常生活,造成心理困扰。 二、投诉诉求 1. 立即停止对本人的所有催收、骚扰行为; 2. 书面披露本次催收的委托*台名称、授权文件等相关依据; 3. 删除非法获取的本人个人信息,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骚扰; 4. 就违规催收行为向本人作出书面道歉; 5. 消费保*台介入督促整改,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本人。 这家*台多次被起诉侵犯个人隐私,如果*台在2026年还敢知法犯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