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退押金及剩余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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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8月与房东(喜上眉梢婚介所,经营者:良文善)签订北海市银海区华天佳苑A1-1304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2025年8月10日至2026年7月10日,已支付租金1000元、押金1500元,合计2500元。 2025年12月29日,本人按合同约定办理转租后退租手续,双方确认房屋设施无损坏、水电费用已结清,但房东(喜上眉梢婚介所)无正当理由拒绝退还剩余租金及押金共计1036元。本人多次通过微信、电话沟通协商,对方均拖延推诿,拒不履行合同退款义务(附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微信/电话沟通记录等证据)。 依据《民法典》第703条、第577条规定,租赁合同双方应全面履行义务,违约方需承担退款等违约责任。喜上眉梢婚介所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现恳请北海市银海区住建局介入调查,督促其立即退还1036元款项,维护租房市场秩序及承租人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