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数科隐性收费涉嫌高利贷
网友保保_WZlv35vH
本人通过我来数科*台借款期间,*台以“服务费”“担保费”“会员费”等名义,在借款合同约定利息之外额外收取费用,且该部分费用在借款申请时未以明显方式明示,仅在还款账单中体现,属于捆绑销售性质的隐性收费。 远超*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4倍LPR)及金融机构贷款利率24%的红线,部分笔数综合利率甚至接*60%,已构成变相高利贷。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3号》:要求所有贷款机构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包含利息及各类相关费用,不得隐瞒真实借款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对金融机构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台不得通过暴力催收、骚扰第三方等方式施压借款人,不得超范围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台借款合同中标注的年化利率较低(多 7.5%-8.5%),但实际还款金额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通过拆分利息与服务费的方式隐瞒真实借款成本。根据央行2021年3号公告要求,所有贷款机构应在营销及签约环节以明显方式展示年化利率,且需包含利息及与贷款直接相关的各类费用,但我来数科*台未履行明确告知义务,导致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了高额综合成本的借款服务 本人已如实陈述上述事实,并保留通过向银保监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投诉及提起诉讼的权利。请贵*台在收到本投诉函后7个工作日内与本人联系并给出明确超标退费费用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