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信金融违规收取服务费未退未摊费用
网友保保_YhopMkzG
处理中
本人罗正波于2017年11月3日与贵司签订《个人贷款申请表(现金贷)》(合同编号:36****7718006),贷款本金10000元,合同约定分24期还款,每月还款706.4元。 本人于2019年2月24日提前结清该笔贷款,实际还款15期,总支付金额15295.84元(含本金、利息、客户服务费、贷款管理费等全部费用),贵司已于2026年1月23日出具《结清证明》。 经核算合同中拆分的“客户服务费(月0.241%)”“贷款管理费(月1.55%)”属于变相提高融资成本,且本人提前还款后,贵司未提供剩余9期的服务,应退还该部分未摊分费用1611.9元((24.1元+155元)×9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