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分期暴力催收、信息泄露及高利贷问题
网友保保_O9VxXmRC
本人2017年10月14日通过宜人贷*台内的"借钱"功能借款25000元,实际到账20000元 且现从格式合同上看借款金额为28000元,之前每月都有按期还款,后因经济困难逾期。且已经向该*台偿还8期每期偿还1305元,后因生活困难产生逾期,从逾期之日*台就开始对我本人暴力催收,且每天在原单位电话轰炸同事,办公室,亲人,对我造成严重的影响,后逼不得已主动提出辞职,因为该*台的关系,我本人已经无法正常生活,后又变更新的工作单位,后不知什么原因该*台查出我的现工作单位,在能联系到我本人的前提下还是联系单位,联系联系到单位的办公室座机,并与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争吵,现第三方催收公司电话及短信,对方明确表示"将前往本人户籍地进行巡防走访",并威胁联系我的家人朋友,泄露我的负债信息。 一、催收方的违规行为: 1.威胁上门走访:明确告知将到我户籍地"巡防",违反《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第13条,严重侵犯我的隐私权 2.骚扰恐吓:频繁拨打本人及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使用恐吓性语言,严重影响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3.无法提供合法授权文件:当我要求对方提供美团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及授权委托书时,对方无法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无法证明其催收合法性 二、我的核心诉求: 1.立即停止该催收公司的一切威胁、骚扰行为,停止侵犯我的合法权益 2.宜信*台官方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 我的原始借款合同及完整还款明细 拒绝任何不具合法授权的第三方催收介入 4.在收到上述合法文件前,我将暂停还款,并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向银保监会(12378)及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权利 三、我已采取的措施: 已将所有威胁短信、通话记录截图保存作为证据 已向户籍地派出所备案,说明遭受威胁情况 已警告对方停止非法催收行为 四、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第1033条,公民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根据《商业银行信用卡监督管理办法》第70条及《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 催收机构严禁使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催收。 请分期乐官方立即处理此事,否则我将向宜信*台注册地(北京)金融监管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举报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