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黑中介拒退押金及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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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填写本人刘晓红,性别女,民族,出生1992年9月6日,住址吴江中达电子,联系185****0611电话。 被告:微信被拉黑了,租房黑中介微信号BB-888-00 诉讼请求: 一、令被告返还原告押金【1200】元、未使用部分租金【2400】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24年12月4日】签订租房合同,由原告承租被告位于【江苏市苏州吴江三千邑16幢三单元305室】房屋,双方约定租期自【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2月4日】、租金【1200】元/月、押金【1200】元。 因原告生活需要向被告通知提前退租,并在【2025年 2月27日】退房屋还给被告。 原告认为,双方已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且原告也已完成腾退义务,被告应当退还押金及相应已收取的租金,现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退款并积极与被告协商退款方案,被告一直不予理睬,故原告诉至贵院。 此致 江苏市【苏州吴江】人民法院 具状人:【本人手写签字】 日期2026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