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小花借款年化综合成本超12.3%涉嫌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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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3月31号向恒小花,现更名为恒生活,借款23000放款单位为河南中原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12期还款。借款本金: 23000 元 期数:12期 每期:本金 1951.71+ 利息 14.10+ 担保费208.95+融资咨询服务费135.76 • 每期总还款: 2310.52 • 12期总还款: 27726.24 • 总息费(利息+服务费): 4726.24 2025年3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最新LPR,1年期LPR为3.1%,5年期以上LPR为3.6%,两个期限品种均与上月持*,连续多月保持稳定。 1年期LPR(常用于企业贷款、消费贷、短期经营贷等):3.1% 5年期以上LPR(主要影响房贷、长期贷款):3.6% 二、明确当前合法利率上限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以及网络小贷、消费金融等机构的综合资金成本,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当前实务中,一年期LPR长期在3.1%左右,其4倍为: 3.1\% \times 4 = \boldsymbol{12.3\%} 即:年化综合成本超过12.3%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你有权拒绝支付、已支付的可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