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程金融提钱购涉嫌砍头息及非法债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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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到24年通过同程金融*台办理所谓“购物卡”业务,涉及金额50000多元,但实际到账资金仅为30000多元,剩余款项被强制捆绑为不明权益卡,该行为已涉嫌非法“砍头息”及误导性销售。后同程金融品牌下线,相关业务由同程旅行旗下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整合承接,相关债权亦归属同程系主体。 现同程旅行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具体事实如下: 一、非法转让债权,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同程旅行方面在未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任何法定形式通知本人的情况下,擅自将上述借款债权转让给广安市珺渝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远聚骁屹科技有限公司d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转让行为已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本人对该债权转让事宜完全不知情,依法不应承认其法律效力。 二、委托方实施恶意违法催收,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广安市珺渝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远聚骁屹科技有限公司自受让所谓债权以来,持续对本人实施违法违规催收行为,具体包括: 1. 严重侵犯隐私权:未经本人授权,频繁骚扰本人家人、同事及亲友,恶意泄露本人债务信息,企图通过社会关系施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 2. 实施威胁恐吓:催收人员多次使用辱骂、恐吓性语言,扬言“上门催收、冻结账户、影响征信、提起诉讼”,并伪造所谓律师函、法院通知等文件进行精神恐吓,已涉嫌寻衅滋事及伪造公文。 3. 拒绝合法沟通:本人多次要求对方出示合法债权转让证明及相关催收资质文件,并提出依法合规协商还款,均遭拒绝或敷衍,毫无解决问题的诚意。 三、维权无果,*台与催收方相互推诿 本人已多次通过电话、微信及同程旅行APP客服等渠道,向同程系相关主体及珺渝清公司反映情况,要求停止违规催收、提供合法债权文件、协商合理还款方案,但至今未获任何实质回应。该等行为已严重干扰本人正常生活及工作秩序,给本人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与名誉损害。 基于上述事实,本人严正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核查该笔债权转让全过程,向本人提供合法、完整的债权转让协议、转让通知文件及相关债权凭证,并就其违规转让行为作出书面说明; 2. 要求广安市珺渝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沈阳远聚骁屹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