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跳跳豚旅行社未履约且拒赔高原反应退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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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行两人是来自武汉的游客,通过联系云南跳跳豚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报团前往云南旅游,行程时间为2026年2月15日至2月22日。旅行社负责我们往返的高铁交通,2月15日的高铁票已于2月4日出票,但返程车票已售罄。我们与旅行社一同加入候补*票,截至2月17日仍未成功出票,因此自行购买高价机票返回武汉。旅行社承诺按高铁票单价680元/人、两人合计1360元的标准,最迟于2月22日将该款项补给我们。 2月18日抵达丽江后,我出现了高原反应,伴有恶心、呕吐、头晕等症状,随即在丽江市古城区源安药房购买了相关药品。2月19日行程前往丽江市蓝月谷时,高反症状加重,身体极度不适。当晚返回酒店后,我立即联系旅行社反馈身体状况,表示无法继续完成后续的香格里拉行程。然而,旅行社给出的方案要么是不顾身体状况继续行程,要么是从交通费中扣除900元作为损失,这一要求我们无法接受。19日当晚,我通过旅游合同上的监管电话进行投诉,但直至2月22日离开昆明,始终未收到任何反馈。 2月25日,我再次与旅行社沟通,对方要求我先撤销投诉,才愿意将460元补贴转给我。我想请问,哪条规定有这样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