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长海医院虚假宣传、乱收费及医疗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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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28我被长沙长海医院在网络*台发布的「无痛人流680元,无隐形消费」广告诱导,前往该院就诊。 一、虚假宣传与诱导不必要检查 医生在未充分评估的情况下,刻意夸大我妇科炎症严重程度,强迫我缴纳710元传染病检查费用。事后检查结果显示全部正常,证明该检查属于完全不必要的过度检查。 二、恐吓诱导不必要理疗,涉嫌违规收费 在进行所谓「理疗」之前,医院已为我开具并服用了药物流产专用药物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这一行为本身就证明我当时身体状况完全符合手术条件,根本无需额外理疗。但医生仍恐吓我,声称必须缴纳2000多元进行理疗才能继续手术,当我提出退还未做理疗的费用时,医院立刻同意退款,进一步证实了该理疗项目的完全不必要性,且该笔费用未向我开具任何发票,涉嫌违规收费与偷税漏税。 三、虚构手术项目,伪造医疗文书,构成严重医疗欺诈 1. 虚构钳夹术:医生明知我服用了药流药物,且胚胎已在服药后自行排出(有照片为证),却故意谎称我孕周大必须进行钳夹术,并收取2500元高额手术费。根据医学规范,服用药流药物后属于药物流产流程,最终仅需进行清宫术,严禁也不可能再进行钳夹术;钳夹术是针对大月份妊娠的创伤性手术,术前严禁使用药流药物,且术中出血量多在50ml以上,胚胎绝不可能在术前自行排出。我术前已完整排出胚胎,出血量少,手术记录、出血量、绒毛量均符合药流后清宫术的标准,与钳夹术无任何关联,医院此举属于虚构手术项目、*取费用的明确医疗欺诈行为。 2. 伪造医疗文书:我的手术记录中,正规打印栏内仅清晰记录了清宫操作,无任何关于“钳夹术”的文字描述;“钳夹”二字为医院工作人员在术后手写补加,属于明显的篡改、伪造医疗文书行为。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及《民法典》相关规定,伪造、篡改病历资料的行为,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需承担全部责任。 四、乱收费与双重收费 医院广告明确承诺「680元无痛人流包含麻醉」,但实际就诊时却另行收取麻醉费480元及麻药费94.8元,属于典型的虚假宣传与双重收费。对比公立医院药流+清宫仅需几百至一千多元的收费标准,该院收费高达数倍,属于严重过度收费。 五、我的诉求 1.全额退还我所有不合理费用:710元不必要检查费、2000多元未做理疗费、2500元虚构钳夹术手术费、480元麻醉费、94.8元麻药费,合计不少于578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