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堂正律所未提示格式条款及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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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二月二十七与重庆堂正律师事务所签订了非诉法律服务合同,支付了500元服务费。签约过程中,对方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 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在我签署合同时,工作人员未让我阅读合同全文,也未主动提示或解释其中的核心格式条款,即“客户单方撤销委托即视为服务完成,需全额收取律师费”。 2. 涉嫌虚假宣传:签约前,对方口头承诺对案件“有把握”,但在我付款后,又告知我“非诉服务不保证案件结果”,前后表述明显矛盾,存在误导消费的嫌疑。 3. 拒绝退款:当我发现被误导并要求退还500元服务费时,对方以该格式条款为由明确拒绝退款,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重庆堂正律师事务所立即退还我支付的500元服务费。 2. 要求该律所就其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整改,并向我道歉。 3. 请消费保*台协助我维权,督促对方履行退款义务。
